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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最新政策】关于长丰县中小微企业申报“合肥市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”工作的通知

长丰英才网 最新资讯

请用微信扫一扫 2022-08-02 16:30 {{clickNum}}

各乡镇、双凤经济开发区:
    
    为贯彻落实《中共安徽省委、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市场主体提质扩量增效的意见》(皖发〔2022〕9号)、《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“保主体、增主体、强主体”行动的意见》(合政秘〔2022〕20号),助力企业稳岗扩岗,现就做好长丰县中小微企业申报“合肥市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”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相关政策解释
        对中小微企业新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,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及以上的,按照1000元/人的标准给予申报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。
1.企业指依法注册各类企业和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经济组织,不包括社会团体、社会组织(民办非企业)、基金会、社会服务机构、律师事务所、会计师事务所。
2.中小微企业认定根据中小微企业目录库,未在库中的中小微企业需根据国家统计局《关于印发(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(2017))的通知》进行认定。
3.应届高校毕业生指毕业当年7月1日至第二年6月30日时间段内的高校毕业生(含2021年度应届高校毕业生),应届高校毕业生需在该时间段内进行参保。
4.企业申报补贴时,新招用的应届高校毕业生需先办理就业创业证,获取就业创业证编号。
5.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的,缴费属期含6个月,不包括缴纳单项社会保险费人员。
二、申请流程
        符合条件的企业可通过登陆安徽省阳光就业网线上申请,业务提交至长丰县人社局,经县人社局审核通过后拨付补贴资金。
申请材料:
1.中小微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请表
2.中小微企业吸纳应届毕业生花名册
3.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
4.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复印件
5.高校毕业生参保明细


三、相关要求
        各乡镇、双凤经济开发区要广泛宣传动员,引导企业申报政策享受补贴,助力企业稳岗扩岗。请符合条件的企务必于4月20日前报送纸质材料,并同步在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进行线上申请,逾期不候。
联系电话:0551-66671701
地址:长丰县水湖镇吴山南路政务中心3楼154窗口

附件:1.合肥市中小微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请表
2. 合肥市中小微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人员花名册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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